辽宁传媒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传媒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辽宁传媒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防范措施和帮扶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学生有责任主动查询和询问自己学业状况及学业警示结果。
第二条 学生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不计入学生档案,只是对学生可能延长修业年限、退学、不能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一种提前警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传媒学院所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
第四条 学业预警的内容:
(一)本科生学业预警的内容包括:
1.成绩预警:对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可能造成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的预警;
2.考勤预警:对课程旷课产生的重修从而影响学业的学生进行的预警,考勤每月统计,以月为单位实时预警。
(二)专科生学业预警的内容包括:
1.成绩预警:对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可能造成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的预警;
2.考勤预警:对课程旷课产生的重修从而影响学业的学生进行的预警,考勤每月统计,以月为单位实时预警。
第五条 学业预警为结果性预警,是对学生学期考试成绩的监控。学业预警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三个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本科生预警级别如表1所示:
表1 本科生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
预警情况 |
可能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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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学分(S) |
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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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预警 |
学期 |
10≤S<15 |
平均学分绩点<2 |
可能退学 或不能按时毕业 |
学年 |
20≤S<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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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30≤S<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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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预警 |
学期 |
5≤S<10 |
三年级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10 三年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0 |
可能降级 |
学年 |
15≤S<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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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20≤S<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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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预警 |
学期 |
0<S<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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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下滑 |
学年 |
5≤S<15 |
专科生预警级别如表2所示:
表2 专科生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
预警情况 |
可能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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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或不及格科目 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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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警 |
学年重修或不及格科目>2/3 |
可能退学 或不能按时毕业 |
二级预警 |
学年重修或不及格科目>1/2 |
可能降级 |
三级预警 |
学年单科旷课小于8课时或不及格科目>1 |
学业下滑 |
第六条 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统计、分析学生考试成绩,生成预警级别。
第七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学业预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教务处下发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对本科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学分获得情况、不及格门次与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等,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与预警级别;对专科学生课程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包括重修、不及格门次情况等,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与预警级别。
2.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辽宁传媒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并通知其辅导员,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参加学业帮扶。
3.学院同时通过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或通过现代信息方式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或现代信息方式的反馈材料,各学院要及时整理留下痕迹,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4.对于一级预警学生,除向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相关学生辅导员应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不能来校,至少要保证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主动与家长通讯联系。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存档,包括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及证明人签名。
5.学院要建立学业帮扶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对于预警级别较轻的学生进行集体谈话,指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对于二级及以上预警的学生,要指定专人,个别谈话,指出其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后果,协助制订学习计划;要定期了解学生学习计划与进度,及时就所出现的问题给予协调纠正,针对性地实施有效监督与督促。要适时组织专题讲座、朋辈辅导等帮扶活动,推动学习方法、学习经验的交流与传递,重塑学习信心。要积极组织开展“一帮一”学业帮扶志愿服务行动,吸纳成绩优秀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对预警学生“一对一”或“一对多”指导,在学习上进行具体的帮扶。
6.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预警学生及其家长的谈话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等。针对学业预警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家长的反馈材料,各学院要及时整理、建档。学院应定期对本学期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7.各学院定期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阶段对精准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第八条 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九条 此办法中涉及到“建立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采取合适方式向预警学生家长送达《辽宁传媒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除向其家长送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外,原则上邀请家长在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面谈”等,与家长相关的内容与事项,原则上需要联系到家长,但如果学校通过各种方式都未联系上家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及学生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辽宁传媒学院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