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

201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一、综合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01万所,比上年增加1.13万所,增长2.17%;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2亿人,比上年增加660.62万人,增长2.40%;专任教师1732.03万人,比上年增加59.18万人,增长3.54%。

二、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8.12万所,比上年增加1.45万所,增长5.44%。学前教育入园幼儿[2]1688.23万人;在园幼儿[3]4713.88万人,比上年增加57.46万人,增长1.2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4]达到83.4%,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图1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和毛入园率

幼儿园教职工491.57万人,比上年增加38.43万人,增长8.48%;专任教师276.31万人,比上年增加18.17万人,增长7.04%。

三、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26万所,招生3507.89万人,在校生1.54亿人,专任教师1001.65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5]94.8%。

1.小学

普通小学16.01万所,比上年减少0.17万所,下降1.03%。另有小学教学点9.65万个,比上年减少0.49万个。招生1869.04万人,比上年增加1.74万人,增长0.09%;在校生10561.24万人,比上年增加221.98万人,增长2.15%;毕业生164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1.41万人,增长1.94%。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6]99.94%。

图2 小学在校生和净入学率

小学教职工[7]585.26万人,比上年增加12.01万人,增长2.10%;专任教师[8]626.91万人,比上年增加17.72万人,增长2.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7%,与上年持平。生师比16.85:1。

表1 小学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81586.3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966.7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10]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0.2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5.3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1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4.97%,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4.70%,各项比例比上年均有提高。

小学总班数280.78万个,比上年增加5.39万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10.22万个,比上年减少6.36万个,占总班数的比例3.64%,比上年下降2.38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6385个,比上年减少6444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23%,比上年下降0.24个百分点。

2.初中

初中学校5.24万所(含职业初中11所),比上年增加433所,增长0.83%。招生1638.85万人,比上年增加36.26万人,增长2.26%;在校生4827.14万人,比上年增加174.55万人,增长3.75%;毕业生1454.09万人,比上年增加86.33万人,增长6.3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4]102.6%。

图3 初中在校生和毛入学率

初中教职工435.04万人,比上年增加15.67万人,增长3.74%;专任教师[11]374.74万人,比上年增加10.84万人,增长2.98%。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8%,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生师比12.88:1。

表2 初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67962.8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594.67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3.5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6.56%,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22%,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02%,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6.12%,各项比例较上年均有提高。

初中总班数104.41万个,比上年增加4.32万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4.21万个,比上年减少3.82万个,占总班数的比例4.04%,比上年下降3.99个百分点;66人以上的超大班2725个,比上年减少3220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26%,比上年下降0.33个百分点。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26.96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2.03万人,在初中就读384.93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192所,比上年增加40所,增长1.86%;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24万人,比上年增加0.37万人,增长6.31%。

招收各种形式[13]的特殊教育学生14.42万人,比上年增加2.07万人,增长16.76%;在校生79.46万人,比上年增加12.87万人,增长19.32%。其中,附设特教班在校生3845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0.48%;随班就读在校生39.05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49.15%;送教上门[14]在校生17.08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21.50%。

五、高中阶段教育[15]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44万所,比上年增加55所,增长0.23%;招生1439.86万人,比上年增加90.11万人,增长6.68%;在校学生3994.90万人,比上年增加60.23万人,增长1.5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9.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图4 高中阶段在校生和毛入学率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1.40万所,比上年增加227所,增长1.65%;招生839.49万人,比上年增加46.79万人,增长5.90%;在校生2414.31万人,比上年增加38.93万人,增长1.64%;毕业生789.25万人,比上年增加10.01万人,增长1.28%。

普通高中教职工283.37万人,比上年增加9.11万人,增长3.32%;专任教师185.92万人,比上年增加4.67万人,增长2.57%。生师比12.9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62%,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

表3 普通高中学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56788.5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582.51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1.6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4.2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3.2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3.3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93.84%。

2.成人高中

成人高中333所,比上年减少21所;在校生4.12万人,毕业生3.42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2509人,专任教师1933人。

3.中等职业教育[16]

中等职业学校1.01万所,比上年减少151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339所,比上年增加17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032所,比上年减少65所;职业高中3315所,比上年减少116所;技工学校2392所,比上年增加13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00.37万人,比上年增加43.32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1.70%。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55.50万人,比上年增加13.57万人;成人中专招生49.73万人,比上年增加3.48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52.18万人,比上年增加11.86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42.95万人,比上年增加14.41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576.47万人,比上年增加21.2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39.46%。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703.59万人,比上年增加4.17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106.85万人,比上年减少6.28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405.73万人,比上年增加4.65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60.31万人,比上年增加18.67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493.47万人,比上年增加6.19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19.96万人,比上年增加1.38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48.19万人,比上年减少2.91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126.89万人,比上年减少0.40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98.42万人,比上年增加8.13万人。

表4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情况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07.33万人,比上年增加0.70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教职工39.86万人,比上年增加1094人;成人中专教职工5.00万人,比上年减少1868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3.98万人,比上年增加308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7.18万人,比上年增加5099人。

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84.29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生师比[17]18.94:1。其中,普通中专专任教师30.95万人,比上年增加4577人;成人中专专任教师3.80万人,比上年减少1537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8.48万人,比上年增加1758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20.07万人,比上年增加2679人。

六、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8]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6%。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比上年增加25所,增长0.94%。其中,本科院校1265所,比上年增加20所;高职(专科)院校1423所,比上年增加5所。全国共有成人高等学校268所,比上年减少9所;研究生培养机构828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593个,科研机构235个。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9]11260人,其中,本科院校15179人,高职(专科)院校7776人。

图5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和毛入学率

研究生招生[20]91.65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0.52万人,招收硕士生81.13万人。在学研究生286.37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42.42万人,在学硕士生243.95万人。毕业研究生63.97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6.26万人,毕业硕士生57.71万人。

普通本专科招生914.90万人,比上年增加123.91万人,增长15.67%;在校生3031.53万人,比上年增加200.49万人,增长7.08%;毕业生758.53万人,比上年增加5.22万人,增长0.69%。另有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46.00万人;专科起点本科招生31.75万人。

表5 普通本专科学生情况

成人本专科招生302.21万人,比上年增加28.90万人,增长10.57%;在校生668.56万人,比上年增加77.57万人,增长13.13%;毕业生213.14万人,比上年减少4.60万人,下降2.11%。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596.37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48.98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56.67万人,比上年增加7.92万人,增长3.18%;专任教师174.01万人,比上年增加6.74万人,增长4.03%。普通高校生师比[21]为17.95:1,其中,本科院校17.39:1,高职(专科)院校19.24: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3.61万人,比上年减少1939人;专任教师2.06万人,比上年减少1267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2]101248.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534.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6095.08亿元,比上年增加562.02亿元。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15万所,比上年增加8052所,占全国比重36.13%;招生1774.33万人,比上年减少5.42万人,下降0.30%;各类教育在校生5616.61万人,比上年增加238.40万人,增长4.43%。其中:

民办幼儿园17.32万所,比上年增加7457所,增长4.50%;入园儿童904.68万人;在园幼儿2649.44万人,比上年增加9.66万人,增长0.37%。

民办普通小学6228所,比上年增加49所,增长0.79%;招生159.04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增长2.41%;在校生944.91万人,比上年增加60.33万人,增长6.82%。

民办初中5793所,比上年增加331所,增长6.06%;招生243.11万人,比上年增加12.64万人,增长5.48%;在校生687.40万人,比上年增加51.10万人,增长8.03%。

民办普通高中3427所,比上年增加211所,增长6.56%;招生135.8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1万人,增长16.17%;在校生359.68万人,比上年增加31.41万人,增长9.57%。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4]1985所,比上年减少8所,下降0.40%;招生89.99万人,比上年增加8.76万人,增长10.79%;在校生224.37万人,比上年增加14.67万人,增长6.99%。

民办高等学校757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成人高校1所),比上年增加7所。普通本专科招生219.69万人,比上年增加35.75万人,增长19.43%;在校生708.83万人,比上年增加59.23万人,增长9.12%。硕士研究生招生876人,在学1865人。

图6 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结构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2019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入园幼儿指标进行修订,数据与往年不具可比性。

[3]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4]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7]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8]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专任教师。

[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1]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段专任教师。

[1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3]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4]含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初中送教上门学生。

[15]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6]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7]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8]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9]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分校点数据。

[2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在校生指标内涵发生变化,增加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数据。

[21]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不含分校点数据,学生总数为折合学生数。

[22] [23]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24]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未含技工学校数据。

资料来源:

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他数据均来自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