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省级教改立项项目过程管理,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拟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或登录辽宁省本科教学网查询(https://www.upln.cn/)《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辽教办〔2021〕40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 202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通〔2022〕166号)。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组织成员于暑假期间,将检查内容进行整理,做好汇报准备。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向省厅提出撤销申请。

2.中期检查将采用线下答辩形式开展,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2021、2022省级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