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考查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考查课考核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查方法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平时成绩、过程成绩和期末考查成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平时成绩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学生课程考核办法》的规定,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回答提问、平时作业、小测验、实训报告、课程论文、月作业、实际操作等给出成绩;过程成绩为期中考查成绩;期末考查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采取专项设计、知识与技能测试、实验实训、专题论文等方法给出成绩。
二、考试命题
1.命题方式
由系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会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确定命题方式。
2.命题基本要求
(1)命题范围。以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重点考查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也要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要通过相应难度的试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每份试卷的题量和难易程度适中。
(2)试题类型。可采取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相结合的形式,也可以根据课程特点,采取技能测 试、案例分析、专题论文等试题类型。
(3)试题内容。要科学无误,既能体现知识要求,又能体现能力要求,特别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要求;知识点、能力训练点分布合理,难易适度,有层次感和阶梯性;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体现知识的应用。
(4)考查时间。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非闭卷考试时间可自行掌握。试题的数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
三、考试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三周上交考核方案(包括试卷)(详见附表1),经过系部主任、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教务处备案。考查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的最后一堂课完成。
四、监考
考查课需要监考人员的,由各二级学院自行选定,对监考人员的要求参照《辽宁传媒学院教师监考守则》实施。
五、试卷评阅
教师在评阅试卷时,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统分要细致、正确,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其他要求按照《辽宁传媒学院试卷评阅要求及操作规范》实施。
六、成绩录入与成绩分析
1.考核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填报至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成绩一经上交,不予更改。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状态分布规律。
3.任课教师在考后应及时做好考试成绩统计分析,总结学生答卷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要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
4.考查课的补考由二级学院及系部组织实施。
七、监督检查
考查课程是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和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为确保考核质量,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督导处及各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的考试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