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学生城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辽宁省大学生城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各高校大学生学习城市文化知识以及传承文化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大学生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在城市文化建设中进行创意设计和创新应用,培养其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搭建城市文化创意设计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宣传辽宁省城市文化形象,推动富强美丽的辽宁建设。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辽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参赛学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以团队或个人的方式参加竞赛。
2.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不超过3人;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人;每名学生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
3.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学生作品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大赛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报名。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1. 竞赛内容:大赛主题为“城市文化”。以现代城市、美丽辽宁、历史文化、神话传说、风景名胜、文博珍藏、民间曲艺、民俗非遗、民间手工艺、城市科技、盛京文化、城市公益、特色产业、地方美食等多角度出发宣传城市文化。重点突出省会城市沈阳,可利用故宫博物馆、张氏帅府博物馆、金融博物馆等进一步宣传城市文化。
2.作品类别设置:
(1)A文创产品设计类:
尤其鼓励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品参评。规格要求:作品排版不得超过3幅,包含产品三视图、产品效果图及实物图照片,附有文字说明标明设计理念、材料、工艺、尺寸等,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2)B平面海报设计类:
规格要求:电子版需提交效果图格式为JPG,附有文字说明,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作品排版不得超过3幅,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
(3)C新媒体创新创意类:
(一)C-a新媒体设计类:
创作方式及制作软件不限,作品要符合主题,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创意需突出新奇,具有互动性,可以引发年轻人的参与及二次传播。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如H5、app、网页等交互形式展示)。提交作品的同时制作本作品的展示视频(mp4格式)说明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二)C-b文案创意类:
规格要求:文字作品,提交格式为PDF和WORD(两种格式均需提交)。内容构成及风格不限,以社交媒体创意推文、广告文案等形式用年轻人喜欢的方式反映辽宁形象、突出文化精髓,宣传辽宁城市文化。所有作品均为原创,导向正确;切合主题,以正面宣传为主;创意独特,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表现力;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4)D室内空间设计类:
要求提交排版作品1张,内容需包含设计说明、方案草图、主要的平面图、立面图或剖面图及彩色效果图(其中排版时效果图不超过5张),竖向排版在规格A0(841*1189mm)尺寸版面上,图片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M。
四.竞赛时间:
参赛作品提交阶段:2021年6月15日—2021年9月1日
五.报名方式:
各二级学院参赛在2021年9月1日前,将《辽宁省大学生城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以及参赛作品.按要求报送至创新楼102室,参赛作品上不准出现单位、院校、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
各二级学院提交资料为,压缩包一级文件名为学校(院系)+作品数量;二级文件夹包含学校(院系)+数量、报名表电子版、承诺书(签字后扫描文件);三级文件夹为作品组别;四级文件命名“A-1 +作品名称+1、2、3(不是系列作品无需命名此处)+第一作者学号”(A为参赛类别,序号1与汇总表上序号1对应);承诺书为签字后扫描文件,承诺书须作者本人签字,集体创作作品须全体作者签字;学生报名表、承诺书命名均为“A-1+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学号”。【其中,参赛类别C划分为C-a、C-b两个模块,因此在命名时应当为“C-a-1 +作品名称+1、2、3(不是系列作品无需命名此处)+第一作者学号”或“C-b-1 +作品名称+第一作者学号”】
六.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二)组织形式
在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承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同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名称、说明、作品主体、图片中均不得出现作者学校、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作品提交之后,不允许再对参赛信息、参赛作品进行任何更改。
(四)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1)竞赛组委会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奖委员会采取集体评议、评委打分方式,采取平均分制度,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评分标准
(1)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以质论奖。
(2)作品应具有创新性、原创性、设计性、传播性、时效性及与主题的相关性。
(五)奖项设置
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
(六)申诉与仲裁
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由大赛组委会核查并裁决。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越茗老师、马骏宇老师
电话:024-31963872、13644050860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设计与艺术系
邮编:110167
八.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于2021年9月1日前,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未上市销售,未生产用于盈利目的。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第三方商业素材(如字体、图片)等,须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告知并保证拥有该素材的使用权。所有参赛作品及其附样(件)概不退还,承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展览或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杯或获奖证书。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对比赛事项相关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大赛组委会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本次大赛的参赛组织、承办与赞助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2.其他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征集大赛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作品所有权均归主办方所有,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届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规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http://cxcy.upln.cn)进行公示